他们是文豪、是总统、是亲王。他们的言行改变了这个世界的价值观,他们的衣着习惯同样影响了男装历史的发展,成为今天时装界的永恒蓝本。当英伦时装教母Vivienne Westwood扬言“外表就是一切”时,早在一个世纪前,王尔德同样偏执地说过“男人的首要责任便是经常去找他的裁缝”。
解读这些不羁的名仕,带我们寻觅名仕风背后不为人知的衣事。

“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王尔德《谎言的衰朽》,唯美主义、DANDY(时装界代表品牌GUCCI、ROBERTO CAVLLI)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英国著名的剧作家、散文家和诗人。但是,他创作的童话比他其他的作品流传更广,传播到了世界上每一个有孩子的地方。同时,他那过人的语言能力令世人折服。二战后.有人问丘吉尔:“你来生愿意与谁倾心长谈?”丘吉尔毫不迟疑地回答奥斯卡·王尔德。也是他掀起了文学史上著名的唯美运动。从而身体力行,以唯美奢华的服饰标榜,成为一代男装典范。
王尔德自都柏林圣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毕业后,获得奖学金,于1874年进入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学习。在牛津,王尔德受到了最早唯美主义前辈沃尔特·佩特及约翰·拉斯金提出关于“美的意义重于一切”这样的观念影响。同时拉菲尔前派的画作成为当时他得时尚读本,画中人物的衣着成为他最早模仿的对象。
1881年6月,王尔德在出版首本《诗集》后,他在文坛开始崭露头角,并来到伦敦发展。虽然年轻的王尔德还没有获得一个文学奖项,但他得服饰惹眼、谈吐机智、特立独行在伦敦社交界已经小有名气。
同年圣诞节,他乘船赴美演讲,在《美的历险》一书中.英国作家威廉冈特仔细描述了王尔德当时出访的样子:他的装束不落俗套,宽松的衣领,飘逸的领结。镶黑穗的天鹅绒紧身上衣、平绒灯笼裤、 脚套丝绸长统袜。”他在美国大谈他的新潮服饰观:“活跃跳跃的色彩很危险,不应该穿大方格子的衣服。大礼帽叫人恶心等等”。《论坛报》如此报道:“在风气自由不受羁绊的美国西部,商人也利用王尔德大作广告.他随便拿起一份报纸,就可能会看到自己出现在服饰广告上,广告词上写着王尔德在本店选购服饰。”
1883年王尔德来到巴黎,住在伏尔泰旅。对于美他具有天生的嗅觉,他在巴黎游历的时候遇到一些当时的印象主义画家、作家、评论家如阿尔封斯·都德等人,他从各种观点中汲取养料。当时正在刮起一场“为艺术而艺术”的风潮,这最早是印象主义画派的观点,巴黎著名的落选者沙龙画派是一场主导,印象主义画家对绘画中光线与色彩的大胆运用,绘画不再忠实于自然,他们抓住的是瞬间的感受。他们认为创作者的思路高于自然,当时的正统思想对此不屑一顾,然而在青年人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王尔德回到伦敦时,印象主义画家惠斯勒对艺术评论的泰斗罗斯金民事诉讼案结束并不久,惠斯勒获得了胜诉。瞬间感觉正在被传播,以期与传统相对抗,这一切新鲜的思想对王尔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极易接受新鲜的事物,他发现他也正在踏上艺术朝圣者的路,他从一个对传统美学的拥护者转化为唯美主义的创导人。王尔德对此发表了很多演讲,并且身体力行,那时他经常在下午流连到帕尔马尔(伦敦街名)散步,身穿文艺复兴时期紧身上衣和短裤,头戴色彩鲜艳的小帽,手里拿着向日葵花,这种花仿佛就是唯美运动证章的象征。
他偏执的唯美生活态度,眼中不容玷污,据前俄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描述,有个乞丐常常站在王尔德的寓所附近。乞丐的破衣烂衫让王尔德看了很生气。于是他找来了伦敦最好的裁缝,吩咐他用最好最贵的料子为乞丐做一身服装并预付了订金。服装做成以后,王尔德亲手用粉笔画出几个地方,叫裁缝剪出豁口。从此,站在王尔德窗户下的老头儿就穿上了美观、昂贵的乞丐服。乞丐再也不会败坏王尔德的审美趣味了。“即便贫穷也应该优美”。
王尔德有过诸多著名的时尚观点。比如“只有肤浅的人才不以貌取人。”“时尚是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丑陋,所以我们不得不每六个月就更改一次。”“男人的首要责任便是经常去找他的裁缝。”在1887年和1889年间,他担任《Woman`s WorId》杂志的执行总编辑。这是最早的时尚杂志之一。直到王尔德因同性恋行为被整个社会抛弃。辞世多年后.整个世界才如丘吉尔般发现了王尔德的魅力。这位不齿于摹拟生活,追求理想艺术的文学家,却发现自己的童话《快乐王子》惊人地预写了自己的一生。无数后来的学者试图评价王尔德的功过,其中理查德·依曼的评作为:“他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更多于属于维多利亚那个时代。现在,远离了那些丑闻,岁月肯定了他最优秀的著述,他安静地来到我们面前,杰出而高大,讲着寓言和哲理,欢笑而又哭泣,如此娓娓不绝,如此风趣不俗,如此确凿不移。”而王尔德自己则曾说过他觉得最有趣的就是能够娱乐工人阶级激怒中产阶级以及迷惑贵族阶级。
“身为韦尔斯王子,在每个场合,我都应该要穿着合宜,表现得体”——温莎公爵,改良西装、针织(时装界代表品牌TOM FORD、Hermes、Louis Vuitton)
温莎公爵为离异女子,弃王位不顾的事迹,几成“千古绝唱”,叫人唏嘘不已。这个曾经是韦尔斯王子(Princeof Wales),并担任过短暂英王爱德华八世(EdwardV III)的温莎公爵,他给世人的另一项馈赠,就是他的服装品味。
1997年,苏富比公司在纽约推出“皇家艺品世纪大甩卖”,拍卖四万件温莎公爵夫妇的珍藏。点阅过上万件温莎公爵夫妇的日用品后,苏富比公司服装部主任泰勒推崇温莎公爵和夫人,是“本世纪最时髦的夫妻”。
据说,当年法国时装业巨擘皮尔·卡丹曾经与肯尼迪总统箴言:“总统先生,这个世纪在男性时尚领域内,只有一位真正的大人物,那就是温莎公爵。我能使您成为第二位。”
温莎公爵对服装的热爱,可以追溯到他的青年时期。他曾经撰写过一本与服装及风度变迁有关的书籍《A Family Album》。这本书自他当韦尔斯王子时的服装谈起,书中摘录了一过亚伯特王子写给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的一段书信,形容当时英国皇室对形象的过分重视:“至少服装让人们看到王子的存在……我很好奇,从孩童到成年时期,在某些媒体专栏的眼中,是否看到过我的存在,我可能不过就是一个晾衣服用的衣夹子,而不是皇室继承人。”温莎公爵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未必使他成为时尚的崇拜者,但是,却让他深深体会到,服装代表着个人形象,“身为韦尔斯王子,在每个场合,我都应该要穿着合宜,表现得体”他说。直到1972年去世之前,温莎公爵都被美国时装基金会列为年度最佳男性时装“国际社交”类的领袖。
许多服装的名称,都来自温莎公爵的封号。担任王储期间,温莎公爵经常穿着一种看起来像是千鸟格一般,以灰黑、灰白掺上红、蓝线条的格子布,使得原本被称为葛伦格纹(Glen Check)的布料,有了韦尔斯王子格纹(check of wales prince)的别称;他特别喜欢大胆的配色,经常以格子、条纹和点状三种交互搭配,而自成其“软性穿着”(dresssoft)风;“温莎结”或“温莎领”(Windsor Collar),更直接取自温莎公爵之名。温莎领是为了配合温莎公爵偏好的宽领结打法所发明出来,温莎结可以说是领结中最为正式的一种。原本称作“八字领”或“义式领”的温莎领,在二十世纪末风靡一时,被视为艺术家的形象。1930年代温莎公爵访问美国期间,蔚为风行;用钮扣或领针固定领结的饰颈领(Tab Collar),也是温莎公爵的创举。饰颈领让领结看起来非常端庄工整,备受商业界人士喜爱,经过改良后,已经普遍运用在男性衬衫上。回顾二十世纪初,其时尚未登基的韦尔斯王子,就将条纹、格子和灯笼裤穿成时尚。现在,从运动衣、西装、洋装、睡衣,甚至家具用品,直条纹(Stripe)可说无所不在。直条纹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纪,但是,服装风格史评论家们公认,1910年韦尔斯王子身着直条纹西装,出席一场访美公开活动时,所展现出的优雅形象,才是直条纹在美国时尚界蹿红的主因。

结束访美之行后,韦尔斯王子也将美国东岸的直条纹流行带回欧陆,无形中推动了美欧两洲的时尚交流不过,当年的温莎公爵,也一度因其宽大男裤配条纹短袜的装扮,而贻笑时尚界。谁也没想到,几年后,垫肩、宽翻领及灯笼裤,却因为温莎公爵,而在整个1920年代独领风骚。《温莎公爵夫人回忆录》中,温莎公爵夫人沃利丝(Wallis Simpson,Duchessof Windsor)提到,当年,韦尔斯王子穿着条纹灯笼裤朝她走来的轻松模样,在她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由他带动的“预科生风格Preppy”,在1950和1970年代,被服装界广泛运用,而成为特定时尚。1970年代,法国兴起的BCBG(Bon Chic Bon Gener即:雅致的气度与雅致的风度),也仿效这股风潮,推崇这种贵族预科生的气质。到了1990年代,象征优雅、良好出身的校园风,更成为雅痞的经典造型。
至于穿在正式礼服中的马甲,原本备受局限,只能搭配跟外套相似的颜色,但当温莎公爵从1920年代开始穿着白色马甲后,在1890年代出现过的白色马甲,也逐渐广受时尚界模仿。
作为欧洲上流社会男装的领导者,温莎公爵的地位不容置疑。
温莎公爵带动的服装潮流,还包括背后有半截装饰性腰带的双排扣膝下长大衣,其灵感来源为英国卫兵制服外套。
漫画家常戴的圆形扁平帽、帽沿可上下调整的软帽,与男鞋前端的雕花装饰、雾面麂皮鞋等样式,会在男装史上出现,也多少拜温莎公爵所赐。
日本媒体认为,灰色法兰绒套装与咖啡色衬衫搭配的特殊配色法,也是因为温莎公爵,才在1930年的美国东部造成轰动。
服装设计师特利(Peter Tilley)说,源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英式男装,倡导者正是当时掀起服装革命的温莎公爵。主要特色是以社会新贵的服装为基础造型,调和新、旧,从早期的保守风格融入新的设计。想穿出味道,得掌握不要太过完美这项诀窍。
正统中不拘小节、细微处刻意留下破绽,让外观神韵自然流露出俏皮幽默的英式男装,似乎也说出温莎公爵摆荡在创新与传统间的矛盾心态。
1936年,温莎公爵从英国的政治权力舞台上黯然退位,但是他在时尚界绽露的光芒,一直到现在,都不曾消褪,成为了后辈设计师心中永远不灭的形象典范,更不知有多少才思枯竭的夜晚,设计师们翻阅温莎公爵的传记以找寻感觉。

“美军应该设计出有美军自己特色的军服”——艾森豪威尔将军,改良制服、军装时装化(时装界代表品牌BURBERRY PRORSUM、BOTTEGA VENETA、COSTUME NATIONAL)
如果说喜欢带着金色内饰头盔、身穿剪羊毛皮大衣阅兵的巴顿将军是个不错的服装搭配师,那么艾森豪威尔总统在服役时绝对应该算是个服装设计师。
二次世界大战初期,美军沿用了M1941夹克作为陆军标准服装。但是其在颜色,布料,穿着的舒适度等问题,在军队的使用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当时艾森豪威尔任欧洲盟军总司令期间居住在伦敦,几乎天天能看到英国部队穿着齐腰的军用茄克,这种上衣线条明快、穿着舒适显然胜过美国的军用上衣。在美国作家保罗.富塞尔撰写的《品位制服》中,收录过一段艾森豪威尔的海军副官哈利.C.布彻于1943年5月的日记。文中写道:“艾克认为美国官兵穿着军装的样子看起来不整洁,一直惦记着予以改正……他曾经向军需官马歇尔将军提议军需官马上开始从新设计明冬的军服。他认为,军服的材料应用粗羊毛,因为粗羊毛布料耐脏挺括,容易保持军人的风度。他喜欢英军军服的样子和质地,但认为美军应该设计出有美军自己特色的军服。”
1943年,美国陆军终于开始主张研制一款新型军用夹克,并由艾森豪威尔将军亲自设计并指导。新款的夹克采用新的羊毛材料来取代旧的斜纹哔叽布,增加了服装的内衬厚度,并且缩短了腰身长度。增加了新的收腰设计,调整了胸前衣兜口袋的位置,并且把所有纽扣都隐藏在衣兜之下。经过艾森豪威尔将军的多次修改,终于定型为“非常短,非常舒适,非常整洁合体”的M-1944夹克。在1944年11月,美军开始全面换装M-1944夹克,这种茄克在穿着时搭配衬衫和领带,结果令艾森豪威尔茄克的上身后样子惊人地时髦,很快就成了无论是官兵还是普通人都喜欢的外套。一时间,大家争相穿着。回过头来看英军的羊毛上衣,相比之下它们的质料显然粗糙,甚至有点难看。而士兵们则更愿意用艾森豪威尔昵称“艾克”来命名这种茄克,这就是经典的Ike Jacket。
艾森豪威尔在部队穿着的服装得体大方、为人友善、富有同情心而著称。他的声誉无疑有助于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服装受到人们的喜爱。美军曾有禁令:军人不得将手插在口袋里。而艾森豪威尔却敢于违背这种不合理的禁令。如果以人们憎恨而惧怕的巴顿的名字来命名任何军装,结果可想而知。巴顿闪闪发光的头盔衬里从来不会有人仿效。
时过境迁,名仕们的衣着规范,早已深入人心,由他们带来的各种形象上的改变,早已影响了我们今天的生活。如果秉承王尔德的箴言“只有肤浅的人才不以貌取人。”的话,是否可以理解为,良好的形象不仅是对自己及他人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知性的身份方式。从没人说过,男人体面是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