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四面国旗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神圣而庄严的标志。在我国古代历史上,是一直没有国旗的。自中国近代以来,以国家和政府的名义一共使用过四种国旗,每一面国旗都被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有着独特的历史痕迹。
第一面:黄龙旗
1900年前,中国还不曾使用过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国旗。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清政府官僚李鸿章在同帝国主义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别国庄严悬挂国旗,而中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请求颁制国旗。慈禧就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征集筛选,最后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国旗。旗面为黄色,是皇权的象征,旗面上绘飞龙戏珠的图案,龙为青色,珠为红色,龙头向左上方昂起,极具威严。
第二面:五色旗
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决定使用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临时国旗,分别象征汉、满、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寓意为“五族共和”。五色旗由于产生于革命时期,对当时民众影响很大,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正是因为这样,它又被当时各军阀所利用,托革命之名,成为笼络人心的工具。
第三面: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蒋介石为了把自己打扮成孙中山先生政治遗教的忠诚执行者,于1928年决定用孙中山先生提议的“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自此,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成为中华民国国旗,一直到1949年。国旗采用蓝、白、红三色。“青天”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蓝色代表自由,同时也代表民族主义。“白日”象征光明坦白、大公无私,指示人们要有光明洁白、毫无污点的纯正心地与思想;白色代表平等,同时也代表民权主义。“红地”象征革命党的热血,指示人们要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红色象征博爱,同时也代表民生主义。
第四面:五星红旗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政协筹备会议决定在全国征集国旗图案。9月16日,政协会议通过曾连松设计的第32号方案,即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的五星红旗。从此,五星红旗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红色,象征革命;五星呈黄色,有象征中国人为黄种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国GCD,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GCD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