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东晋)- 《自论书》
王羲之(303年—361年,一作321年—379年),字逸少,汉族,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有“书圣”之称。祖籍琅琊(今属山东临沂),后迁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晚年隐居剡县金庭。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为会稽内史,领右将军。其书法兼善隶、草、楷、行各体,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风格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代表作《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在书法史上,他与其子王献之合称为“二王”。
【原文】
【注释】
(1)钟、张:指钟繇、张芝。
(2)抗行:抗衡,不相上下。
(3)犹:同样。《左传·襄公十年》:“从之将退,不从亦退。犹将退也,不如从楚,亦以退之。”杨伯峻注:犹,今言同样。”
(4)雁行:并行,并列。
(5)精熟:精通熟悉。
(6)尽墨:尽黑。墨,黑也。
(7)耽:专心,沉迷。
(8)谢之:不如他。谢,逊谢,不如也。
(9)达解:明白,理解。《宋书·傅亮传》:“高祖达解此意,无复他言。”
(10)不虚:不落空,实在的。
(11)精作:精心作书。
(12)旧书:过去的书法。
(13)惟:副词。只有。
(14)故:副词。仍然,诚然。
(15)绝伦:无与伦比。
(16)为是:还是。
(17)小佳:稍佳。
(18)去:除。
(19)仆:自谦之辞,在下。
(20)顷:近来,刚才。《书苑著华》作“顷”,《法书要录》、《佩文斋书画谱》及《全晋文》均作“须”。
(21)点画:统指文字的笔画。
(22)言所不尽:谓语言所不能完全表达。
(23)事事:犹件件,样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褥裙,事事四五通。”此指件件书。
(24)平南:指晋王糜。右军叔父,官平南将军。书画家。
(25)李式:卫夫人之夫李矩的侄子,晋侍中。亦以书名。
(26)论:通“抡”。选拔。论君,似指选拔对方。论亦可释为评定。评定爵赏也。
(27)不谢:不用感谢,因平南是右军叔,李式是右军尊师卫夫人夫君之侄,故右军有此“平南李式论君不谢”之语。
【今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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