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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马仕丝巾的骏马元素

来源:金玉米 编辑:小河流水 时间:2012-02-08

爱马仕推出了2010春夏丝巾系列,每款丝巾叙说着不同的故事,下面来聆听一下爱马仕娓娓道来的不同美好的丝巾故事。

 

 
丝巾名:十骑士,设计:Cyrille Diatkine和Sandy Queudrus

方巾“十骑士”讲述的是一个骑士走天下的故事,他以世界各地无尽的风光作为养育自己的食粮,只有在他的马受了伤,需要他包扎时,他才下马。他先后遇到过另外九名来自世界各地的骑士。十骑士最终化成了一个,心里装着天下美景,满目皆是所走过的地方的情状。

 

 

 
丝巾名:十骑士,设计:Cyrille Diatkine和Sandy Queudrus

为了表现他们的因缘际会,他们无尽的征途,方巾上的画面划分成十个条带,每个条带表现一个骑士的经历,以及他所见过的风景。十个条带又连接成一个骑士,将十个骑士的所有传说化为一体。画面上的马和骑士代表了全世界所有的马和所有的骑士,表现了他们的出身,他们的风俗习惯,他们的服装。

 

 

 
丝巾名:十骑士,设计:Cyrille Diatkine和Sandy Queudrus

整个图案仿佛一块硕大无朋的中世纪的壁毯,表现了一个骑着马去发现世界的人眼中所看到的天下详和的景致。

 

 

 
丝巾名:拉斐特侯爵,设计:Kermit Oliver

方巾“拉斐特侯爵”是向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法国英雄表示的敬意,表现的是拉斐特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近四十年之后,故地重游,受到热烈欢迎的情景。从1824年8月到1925年9月,他到访美国182座城市,每到一地,热情洋溢的人们无不兴高采烈,为他曾经取得的赫赫战功,因他对争取自由的美国不懈的支持而欢呼。

这款方巾是美国宾西法尼亚拉斐特侯爵大学为庆祝拉斐特侯爵诞辰250周年(1757 –1834)而定制的。为了表示敬意,爱马仕让公司里最有美国风格的设计师凯米特·奥利维埃(Kermit Oliver)设计了图案。凯米特·奥利维埃设计过很多款方巾,比如“波尼族的夜之女神帕尼”(“Pani La Shar Pawnee”),“印地安人的舞蹈”(“Les danses des Indiens”),“萨缪尔·德·尚普兰”(“Samuel de Champlain”)。

为了设计记念拉斐特的这款方巾,凯米特·奥利维埃与拉斐特大学的图书馆和档案馆密切合作,在画面上以喻意的方式表现了光荣和名誉,我们看到的是在征战的不同时期,拉斐特侯爵穿着黑色礼服的形象。画面的中间,小小的勋章环绕在一起,勋章上的人物有的是国家元首,有的是知名人士,这在当时是典型的场景,是荣誉的标志……整个画面典雅而精致,颇有十八世纪的风格。

 

 

 
丝巾名:桀骜马缰,设计:Benoit Pierre Emery

著名的“华丽马鞍”,是一款已经成为经典的方巾。而“桀骜马缰”采取的是同样的主题,只是在处理上更显随意。经过精心安排的散乱构图,使画面显得自由,充满了活力,好比一个人,虽然不修边幅,却掩不住骨子里透出的时髦气质。

图案是根据爱马仕于上世纪初制造,由波兰的贵族之家波托基伯爵购置的一些马笼头绘制的。爱马仕的第四任总裁罗伯特·杜迈和兰库城堡国家博物馆的管理员在1970年代的通信中谈到过这些难得的收藏品。

在兰库城堡这座贵族的住宅里,马的情结仍然清晰地保留在人们的心中。这里还专门设有马厩,饲养供骑乘用的马匹,有套车房,有鞍辔室,有马车库,而且收藏有各种类型的马车。

方巾上表现的各种鞍辔是直接将实物摆放在马厩的地上,用照片的形式来构图的。然后,每件物品重新经过勾画,以便清楚地进行图形处理,创造出一系列抽象的曲线线条和图案,上面亮闪闪的家族徽章和金属构件与暗色的皮革形成鲜明的对照。

 

 

 
丝巾名:盛宴,设计: Jacques Eude

方巾“盛宴”的图案表现的是在各种盛大仪式上使用的鞍辔,主要是一些轻型的马具。这些在庆典仪式上才使用的轻型马具纯粹是装饰性的器物,是在阅兵式或者节日庆典时套车使用的马具。这些器物经常与支撑车辕的马具配合使用,有时候能够将马背和马的臀部整个覆盖起来。

这些鞍辔是压花皮革制成的,边缘上有流苏和饰带,青铜装饰配件的图案有月桂树的叶子,有王室图标,以及族徽,显得十分奢华,表明马车主人的贵族身份以及庆典的重要。

带有狮子图案、采用精制皮革和镀金铜配件的鞍辔,是路易十五时期四套马车的马具。在马鞍的侧边上有麻质的穗带,让人联想到马匹梳理得整整齐齐,有时甚至拴有彩带的鬃毛。

在图画的正中间,仿佛用金字塔形的钉子和编织的饰带固定在墙上的一幅画一般,表现的是为路易十八的加冕礼而设计的套好了马的马车。但最终这一设计方案却为查理十世所用。

 

 

 

 
丝巾名:马球队的小马,设计:Hubert de Watrigant

“马球”一词源于西藏,因为英国人1859年在喜马拉雅山地区成立了第一个马球俱乐部。但是这种马上运动据说最早产生于公元前2500年的美索不达米亚,十六世纪波索的一些小型画中就有对马球运动的表现。

这是一种集体的运动项目,由两支队参与竞技,每队四名队员;双方的比赛分为几个回合,每个回合七分钟。打马球需要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参赛的队员站在马镫上,左手拉着马缰,右手持竹制的马球棍,将木制的马球打入球门。马球场上的主角往往是阿根廷马,个子矮小,健壮结实,跑起来速度极快。

除了跑得快之外,打马球的马还要动作灵活,聪明,能够原地转身,或者在奔跑中急停。英国作家鲁迪亚·基普林(Rudyard Kipling)的小说《马耳他猫》(《Le Chat Maltais》) 中有一个章节专门讲述了马球,并通过一匹小马的讲述,表现了马球场上人与马的浑然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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