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档案去向及离校注意事项
档案对每个毕业生都很重要,它浓缩着你的大学生活并将伴随你新的人生之旅,为了它和你都能顺利抵达新的人生驿站,请你对下列问题予以关注和重视。
毕业生的档案中都有哪些材料?
一般主要包括:(1)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2)高中毕业生登记表(3)中学德育考核表;(4)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挡案;(5)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6)大学学习成绩单;(7)党团材料(8)奖惩材料(9)学生体格检查表(1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即报到证副联。
学校发档案的去向是依据什么确定的?
落实单位的依据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发送详细地址”发送;升学的依据院系上报的毕业生升学信息中的档案发送地址发送;毕业时未就业的均发往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档案转递的方式有哪些?
(1)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递到派遣单位;
(2)凡机要无法投递的单位,由学校指派负责档案管理的专人送到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同志来校提取,但必须持有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工作证。
毕业生的档案何时转递?
(1)毕业生档案通常在七月中旬寄出,一般用人单位在2—4周内即可收到档案;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的档案将根据省人事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档案在七月中旬转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档案转递程序?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后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档案由学校寄送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其中到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毕业生,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档案,学校将档案寄送到人才服务中心;
(2)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的档案,学校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落实单位后,由用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领取;
(3)办理改派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原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改派意见,寄送到新用人单位或新单位的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有关毕业生档案具体事宜如何查询?
档案寄出两个月后,毕业生可向派遣单位的人事部门询问。如档案未收到的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或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去向或电话查询,如发现有问题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询问。
关于档案的几点重要提示
根据经验,到企业工作的毕业生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在毕业生调整改派时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存放到人才中心;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4)认真填写,核对档案发送地址,填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要准确。毕业前学校一般会公布档案发送地址,每位毕业生必须认真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修改。
特别提醒:如档案未收到,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否则机要局将不再提供查询服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也爱莫能助。
毕业生审核个人信息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按照规定,每年学校都要对毕业生生源进行上报,在上报毕业生生源的过程中,由于毕业生本人重视不够,每年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比较多。按规定毕业生生源上报时,一律以高考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俗称“招生大表”)为准,若“招生大表”有误,须经山东省招办在招生大表上改正方可有效,毕业生在大学期间一律不准改名。上报的毕业生生源主要有下列几项: 1、姓名 2、性别 3、生源所在的县、市(入学时户口迁出地,必须详细写明到县、市区等) 4、学号 5、身份证号码 6、专业(入学后改专业的要及时向学校就业部门系说明)7、联系方式。毕业生审核个人信息时务必认真,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毕业生离校时应取得哪些材料?
1.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所在院部领取;
2.报到证:在所在院部领取;
3.户口迁移证:在所在院部领取;
4.组织关系:学生党员必须到校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团员到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毕业生如何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离校手续每年大约在6月底或7月初办理。毕业生须持“离校通知单”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主要内容有:在财务处结清学杂费;在组织部或团委转党、团组织关系;在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借阅证、借书卡;在学生处退还学生证和校徽;在宿管中心和体育器材室退还所借领的公物及用具;在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退还校园卡手续等,办好离校手续后,凭离校清单在院、部统一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