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新样”铜权 ——解读宋代度量衡制度
北宋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
高5.2厘米,底径2.3厘米,重109克
铜权为六边形,梯形纽,纽中有圆穿,圆形底座。权身中部有阴刻铭文“元丰新样”四字。元代以前铜权发现很少,该铜权较为珍贵。
铜权,即秤铊,又叫秤锤,与衡(秤杆)配合使用,称物之轻重。战国时期的《墨子•经说》中记载:“衡,加重于其一旁,必垂。权重相若也相衡,则本短标长。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长,重者下,短,轻者上。”
见物思史:
自人类出现私有制后,在最原始的物物交换中,便逐渐形成了权衡理念。“权”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是在西周时期,如《周礼》中记载:“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权度受之。”春秋时楚国已制造出小型木衡铜环权,以后历朝历代的权衡制度都有所不同。
宋代城市格局由唐代里坊制演变为街市制,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北宋建立的当年(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即下令依前代旧式制作权衡器颁行天下。《宋史•律历志》记载:“度量权衡,皆太府掌造,以给内外官司及民间之用。凡遇改元,即差变法,各以年号印而识之。其印有方印、长印、八角印,明制度而防伪滥也。”可知最初宋代管理度量衡之权归属太府,凡遇改变年号,就会对权衡进行调整,并将新年号印烙在上面。但由于所规定的标准器具并不准确,官府的命令在执行中产生了很多纠纷。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再次下诏,重申统一度量衡,“令详定称法,着为通规”,并命有司监内藏库负责办理。后王安石又在元丰年间重新进行了规定,颁行“元丰新样”铜权。“元丰新样”对统一当时权衡器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形制、大小对元代的权衡器也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