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给和珅的二十条大罪
据《清史稿》卷三百十九·列传一百六《和珅传》所载,和珅犯有大罪共计二十款:
大罪第一: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农历九月初三日,乾隆帝册封后来的嘉庆帝(爱新觉罗·颙琰)为皇太子,在事情还没有宣布之前的九月初二日,和珅就提前向后来的嘉庆帝呈递如意,以表达庆贺之意,并欲以拥戴新主自居。
大罪第二:
骑马直接进入圆明园的左门,还经过正大光明殿,到达寿山口。
大罪第三:
乘椅轿进入大内、坐肩舆直接进入神武门。
大罪第四:
迎娶出宫的女子为次妻。
大罪第五:
各路军报,任意压制搁置,存心欺瞒蒙蔽。
大罪第六:
嘉庆帝之父乾隆帝龙体有恙,和珅毫无忧戚之色,依然谈笑如常。
大罪第七:
嘉庆帝之父乾隆帝克服疾病,批答奏章,因疾病缘故,字迹偶然间有不真确的,和珅动不动就说,还不如撕掉另行拟定。
大罪第八:
兼管户部报销事项,竟然将户部的事务一人把持,还变更户部的常规成例,并且不许户部臣工参议部务。
大罪第九:
上一年奎舒上奏循化、贵德二厅的贼番肆意劫掠青海,和珅驳回原摺,隐匿不予办理。
大罪第十:
嘉庆帝之父乾隆帝崩逝之后,嘉庆帝谕旨,凡蒙古王公,没有出痘者,不必来京师奔丧;和珅擅自改易命令,要求已出痘、未出痘的蒙古王公,全都不必来京师奔丧。
大罪第十一:
大学士他他拉·苏凌阿重听、衰弱老迈,因为苏凌阿与和珅的弟弟和琳是姻亲,所以,和珅对苏凌阿的情况隐匿不奏;侍郎吴省兰、李潢、太仆寺卿李光云等,在和珅家教读,和珅保荐他们位列卿阶、还兼任学政。
大罪第十二:
任意撤去军机处的记名(清制,官吏有功绩,交吏部或军机处记名,以备提升。)人员。
大罪第十三:
所查抄的家产,楠木房屋僭越、奢侈逾制,仿照宁寿宫的规模制度,私宅园林寓所点缀与圆明园的蓬莱岛、瑶台没有差异。
大罪第十四:
和珅家蓟州的坟茔设有享殿,配置有隧道,当地民众称之为和陵。
大罪第十五:
家中所珍藏的二百余副手串,竟然比大内多出数倍;所用的大珠,竟然比御用冠顶的珠子还要大。
大罪第十六:
顶戴的宝石,不是其所应该使用的,乃有数十个;整块的大宝石不计其数,胜于大内。
大罪第十七:
家中所藏的银两、衣服超过千万。
大罪第十八:
家中的夹墙之中藏有黄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家府库中藏有黄金六千余两,地窖埋藏有白银三百余万两。
大罪第十九:
通州、蓟州的当铺、钱店之中,有资本十余万银,与民争利。
大罪第二十:
家奴刘全的家产竟至二十余万两,并有大珍珠手串。